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的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11-23 | 成文日期: | 2023-11-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本溪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辽政办发〔2021〕20号)文件精神,市级政府要合理划分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市政府制发了《本溪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一、起草背景
《辽宁省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辽政办发〔2021〕20号)
二、重点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是主要内容。结合我市实际,细化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产权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安全、自然资源领域灾害防治、自然资源领域其他事项等七个方面市与县(区)的财政事权,以实现权、责、利相统一。一是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方面。主要包括自然资源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维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组织实施,野生动植物调查和监测等事项;二是自然资源产权管理方面。主要包括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权益管理等事项;三是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方面。主要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事项;四是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包括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国土综合整治、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等事项;五是自然资源安全方面,主要包括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国家版图与地理信息安全等事项;六是自然资源领域灾害防治方面,主要包括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因自然因素造成的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事项;七是自然资源领域其他事项方面,主要包括制定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全市性及重点区域的战略规划、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事项。
第三部分是配套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投入保障和强化统筹协调。
解读单位:本溪市财政局
解读人:孙盛军
解读电话:024-42836643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