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若干措施》的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06-10 | 成文日期: | 2022-06-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本溪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若干措施》的解读
一、《措施》起草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本溪实际,制定了《本溪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若干措施》。
二、《措施》制定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
参考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深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青岛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等。
三、《措施》规范的内容和重点解决的问题
《措施》共七条,从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全过程入手,立足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规范和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房屋征收环节做了规范。明确了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先补偿、后搬迁;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包含的事项。
二是对土地出让环节做了规范。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的职责,对土地出让、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缴纳清缴、闲置
土地处置、项目转让等环节进行了规范。
三是对规划环节做了规范。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规划审批的程序,同时对容积率调整、设计方案变更、规划验收等事项进行了规范。
四是对工程建设环节做了规范。明确了住建部门应从开发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招投标手续、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图审查等环节加强管理,对“三包一靠”做了禁止性规定。
五是对商品房销售环节做了规范。对商品房预售广告宣传、预售许可证办理、网签备案、预售资金监管、设定抵押权的房屋销售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行为做了规范。
六是对房屋交付环节做了规范。明确了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程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责令改正。
七是对不动产登记环节做了规范。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委托测绘机构对面积进行测绘,同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告登记、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的条件、时限做了进一步规范。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