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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市主城区开展文明出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5-13 | 成文日期: | 2021-05-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本溪市主城区开展文明出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系列决策部署,做好今年市政府民生十件实事, 实施推进“民生警务”战略畅通便民工程,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主城区开展文明出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开展文明出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从4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
二、整治区域
本通告所指的“主城区”是指本溪市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以及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城、桓仁满族自治县县城。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机动车乱停放、乱变道、乱占道、不礼让斑马线、涉牌涉证、涉酒违法和电动车、非机动车乱骑行以及行人乱穿行等8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二)严厉整治出租车、公交车、从事外卖(快递)行业电动三(四)轮车及非机动车、工程运输车(主要包括重型货车、混凝土搅拌车)和占道(人行道、车行道)经营车辆等5类车辆。
(三)严厉查处各类非法客运营运行为,重点打击从事非法客运的揽客黑车、黑校车、建立出租车、公交车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内部叠加处罚制度。
四、整治措施
(一)综合治理。在此期间将重点组织开展五项行动:一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二是文明交通环境提升行动;三是交通建设优化提升行动;四是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动;五是文明交通素质提升行动。
(二)全面严管。按照“零容忍、全覆盖”的标准,本溪公安交警结合前期对重点交通违法以及交通事故的分析研判,采取集中、分区、交叉整治等大兵团作战方式,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一系列整治。
(三)部门联动。整合公安各警种警力资源,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最大限度把执法力量前置路面,通过“定点+巡逻”“网格+围城”“集中+常态”结合的方式,严管重点车辆,严查重点交通违法。
(四)宣传劝导。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与劝导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整治举措、成效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公安交警在常态化开展“七进”安全宣讲的同时,推出“大劝导”的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助推我市交通秩序持续向好。
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本溪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本溪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