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rmzf-2021-00006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2-23 成文日期: 2021-02-23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3 09:36:02 【字体:

  2020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本溪、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为推动本溪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健全党的领导制度机制。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本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市委工作部署,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考核标准,及时传达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研究推进措施并做具体安排。

  (二)认真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主要日程,以绩效考核为基准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印发了《2020年本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本溪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市政府聚焦省政府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七个方面重点任务”,将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推进,明确具体工作内容、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完成时限,形成了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三)大力推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年初,对照《辽宁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价指标体系》,印发了《关于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分解的通知》,先后3次召开工作会议协调指导各部门、各县(区)对照标准进行全方位自查,认真查找工作短板弱项,总结工作成效,将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和生态保护立法以及县(区)的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民族自治立法等方面的亮点工作申报为单项示范候选项目。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为目标,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集中发力,形成责任落实清单,实行挂单销号,逐条整改,梳理出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向省政府报告了整改情况。

  (四)持续完善生态立市“1+N”立法体系

  认真执行《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完善立法和法律实施监督体制机制的意见》,按照市委确定的立法方向,以完善生态立市“1+N”立法体系为重点,持续推动“生态立市”战略实施。立法起草责任部门坚持立改废并重,实行专班推进。2020年制定完成了《本溪市枫树保护条例》《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保护条例》《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本溪市观音阁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修改了《本溪市太子河景区管理条例》《本溪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清理废止了《本溪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本溪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本溪市审计监督条例》3件地方性法规。完成了《本溪市城中山体保护条例》和《本溪市文明祭祀条例》2件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论证工作。目前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符合《民法典》规定。

  (五)全力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本溪振兴发展的战略举措和首要突破口,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要求,认真开展“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行动。各部门制定出台利企便民的务实措施,实施一系列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七个不允许”要求,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比例。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将民生领域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接入“辽事通”手机客户端,大力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归集和使用。将所有市级自建平台全部接入市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市、县、乡、村全覆盖。按照“全链条”下放的原则,将9项审批事项下放至本溪桥北、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25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职权29项,完成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核定并执行统一标准。市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达1612项,市级371项行政职权事项与“辽事通”完成对接,实现政务服务“掌上办”、“指尖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原来的平均78个工作日压减至59个工作日。全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7582.3万元,完成无分歧欠款清零任务。清理废止与政策不符、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政府规章3件、规范性文件5件。

  (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并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执法工作标准。160个执法主体、2700余名执法人员基础信息、2323项市级执法事项和执法相关信息全部实现网上查询。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已公示14653项。印发了《本溪市2020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对涉及13个市直部门、44家企业的34项检查事项进行了监督。市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已完成“三定”,部分执法队伍已经完成组建并开展执法工作。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资源环境、安全生产、劳动者权益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配备音像记录设备设施3199台。法制审核人员428人,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总人数的15.7%。市、县(区)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并组织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抽查检查,检查结果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公示。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的协调和纠错力度,232件行政复议案件中,对行政机关错误、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撤销和确认违法、责令履行9件。

  (七)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了《2020年本溪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0年度本溪市市(中、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持续开展“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重点开展了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环保法、消防法、道路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安全法、人民调解法、优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 “公共法律服务村居行”,“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共开展宣传活动216场,法治讲座169次,法治培训24场、法治文艺演出11场,印发各类法治宣传材料近10万份。年初以来,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6700余条,阅读量达117.46万余人次。本溪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联合开展疫情普法宣传,制作疫情防控公益宣传片、人物专访、快闪100余部。在全市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600余台公交车播放宣传标语,制作了宣传视频,在本溪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循环播放,日均覆盖群众达20余万人次。“12.4”宪法日,宪法雕塑在市政府广场落成,并首次将历年举行的“12.4”法治汇演以网络方式在“第一媒体”云平台进行“新时代法治颂”普法展播,向全市人民讲述普法故事。

  (八)以人民为中心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

  全市288个村和210个社区全部建成了“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本溪评理说事”微信小程序上线运营。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纠纷3045件,调解成功3036件,调解成功率99%,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693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562件,预防纠纷1026件,未发生因调解不利导致的民转刑、群体性上访等案件。前十个月命案发案数和十万人口发案比均为全省最低。疫情防控期间,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行“预约受理”“不见面受理”“24小时线上服务”等工作方式,提供“不间断”法律服务,为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困难企业、返城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即来即办,共受理法律服务咨询4470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57件;办理国内公证2972件、涉外公证504件,为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办理贷款抵押公证31件,减免公证费用5万余元;受理各类民商事仲裁争议(纠纷)258件,涉案标的额17亿余元。引导律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持续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成立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特别法律咨询服务团”,共同为我市民营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基层行政执法力量仍显不足,现场行政执法需要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需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法治队伍需整体提升素质等。对以上问题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2021年,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从立法、执法、普法、法律服务等方面统筹谋划“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全力推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为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特此报告。



                                 本溪市人民政府党组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