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rmzf-2020-0004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司法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申请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 成文日期: | 2020-05-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申请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的通知
按照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夏季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执业材料审核审批及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开始办理2020年度夏季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执业申请材料审核工作,请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登录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相关表格。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本溪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75号。
联 系 人:李俊峰 张雷
联系电话:43665861 43665860
附件1:“公职、公司律师”申报条件
附件1:申请办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2).docx
附件2:关于做好2020年度夏季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执业材料审核审批及发证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做好2020年度夏季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执业材料审核审批及发证工作的通知(1).docx
附件3:公职律师审批登记表
附件4:公司律师审批登记表
附件5:法律援助律师执业登记表
附件6:公职公司律师信息表(模板)
本溪市司法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