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主城区部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30 成文日期: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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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主城区部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2-30 13:20:33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主城区

  部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本政告字〔2024〕第1号


  为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空气污染,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本溪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本溪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5年春节期间主城区部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城区范围

  (一)平山区:南地街道、平山街道、东明街道、崔东街道、站前街道、千金街道(千金村、兴安村除外)。

  (二)明山区:北地街道、高峪街道、明山街道、新明街道(大峪沟村除外)。

  (三)溪湖区:河东街道、河西街道、彩屯街道。

  二、燃放时间及集中燃放地点

  (一)燃放时间

  2025年1月22日至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

  (二)集中燃放地点

  平山区:平山街道前进社区小广场;南地街道德泰社区兴利19、17栋院内(禁止燃放升空类产品);南地街道新麗社区转山信义二手车上方平台广场;千金街道千金社区嘉合园小广场;千金街道长山社区永生小区(337栋336栋)幸福大院;千金街道泉涌社区人防避险广场。

  明山区:明山街道明胜社区老溪湖大桥;明山街道明胜社区万有佳园平台;北地街道武山社区百兴大厦广场;北地街道育民社区碧春园售楼处门前;高峪街道城峪社区欧洲城北门门前广场;高峪街道锦峪社区本溪工会辽宁职工文化广场;高峪街道高峪社区富祥B区4号楼旁小广场;新明街道峪东社区建设广场。

  溪湖区:河东街道峪前社区大明山沟105楼门前广场;河东街道站前社区本溪人广场;河西街道北山社区小广场;河西街道柳塘社区小广场;彩屯街道彩旺社区彩力小区内广场;彩屯街道华丰社区后院;彩屯街道彩达小区广场;彩屯街道彩发社区治沉广场。

  三、燃放要求

  (一)主城区内除集中燃放地点外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燃放升空类烟花时,严禁面向建筑物外窗、外立面、车辆、行人等。

  (三)集中燃放地点周边的单位和住宅建筑的门窗应关闭,清理阳台可燃物,防止飞火。

  (四)燃放人员在燃放前应清理烟花爆竹周边可燃物并做好看护,燃放完毕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

  (五)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