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司法局
信息名称: 中共本溪市委 本溪市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3-01 成文日期: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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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本溪市委 本溪市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1 15:11:06 【字体:

  中共本溪市委 本溪市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本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的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按照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融入到法治政府建设各个环节。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邀请省法学会学术委员李玮教授作题为《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授课,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3个成员单位参会。通过学习,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精髓,把“十一个坚持”的要求落实到本溪全面依法治市和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持召开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亲自部署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亲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工作,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市委法治建设办印发《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意见》,全市117家单位通过“辽宁机关党建网”“辽宁干部在线学习网”等载体,全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市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纳入主体班次教学计划,开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程,在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科级干部培训班、政法干部培训班、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等13个班次进行授课64课时,受益群体740人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做到进教材、进课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9月22日,由市委法治建设办主任带队,我市公检法司政法系统主要负责领导参加全省市厅级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培训之后,市委政法委组织全市政法系统干部政治轮训3天,培训学员72人。

  二、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职能体系

  (一)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制发《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本政发〔2021〕3号),将3416项取消下放调整事项向全市公开。完成全市41个部门(含高新区管委会)共6531项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编制工作,形成《本溪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现了省、市、县(区)三级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编码、类型、设定依据的完全统一。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制定了《本溪市药品零售行业一业一证实施办法(试行)》。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成100件“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联办事项梳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归集和完善监管信息实现共享。加快“一体化”平台建设,2021年全市利用一体化平台办理业务13.48万件。推进政务信息数据库建设,完成市共享平台政务资源目录2076条,156类电子证照167万条数据接入省共享交换平台。完成全市190个部门359个电子印章制作工作。完成全市157项便民服务事项接入“辽事通”,推进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静态停车、供暖缴费、学杂费收缴、停车场缴费、港华燃气和辽东水务等“高频便民”事项在手机端办理,“辽事通”办理率63%。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强化制度建设。相继制定《本溪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本溪市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本溪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管理办法》《本溪市进一步加快电力接入工程审批的实施细则》《本溪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意见(试行)》和《本溪市2021年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等。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宣传,全市共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条例》《规定》5678次,制作宣传《条例》条幅1428幅。深化“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活动,开展“打造辽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金点子征集、“营商环境优秀窗口(岗)”评选、“优化营商环境最佳实事”评选活动。目前,共征集“金点子”154条,择优推荐20条“金点子”参加省级评选。

  三、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完成了3件地方法规统一审议工作以及3件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论证工作。目前,《本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于2022年1月1日实施;《本溪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已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本溪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完成《本溪市野生鱼类管理条例》《本溪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本溪市养犬管理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主要针对调研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是否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必要,作为2022年立法项目的参考。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清理。严格执行《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做好各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工作。全年向省政府、市人大及时、规范备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市直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事后备案12件。持续推进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全年共审查市本级文件46件,其中审查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市政府非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市委、市政府文件16件,均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提出合法性意见,并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制定机关采纳率100%。对全市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审查清理,清理结果以《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本溪市人民政府令第193号)向社会公布,决定继续有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25件,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9件。继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共清理证明事项460项。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9月2日,第十六届第99次市政府常务会听取了关于我市行政应诉应议和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汇报。10月20日,第十三届第3次市委常委会听取了我市三年来行政案件审判和行政复议有关情况的汇报。按照市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市委法治建设办会同我市法院、检察院等10家单位,两次征求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各县区等44家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建议,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试行)》及《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2022年度)》,于12月29日,经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全市。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继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本溪市2021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共包括14个市直部门的32项检查事项,涉及293家企业),杜绝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本溪政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对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的法制审核工作,共审核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39个部门及高新区管委会行政职权共6300余项,对缺乏法律设定依据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推进政府职权规范化、法制化。对公安局等市直各部门做出的70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审查,制发备案审查意见书13件,并及时反馈相关执法部门。推行“包容免罚”监管机制,印发《关于开展全领域包容免罚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及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制定和执行,全市共两批20个部门的1493项“包容免罚”清单已汇总审核完毕,在本溪政务网进行公示。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全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47件,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为21.1%;代市政府答辩136次,出庭应诉97件次,市司法局代理政府应诉案件中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为100%;办理应诉民事案件16件;为市政府进行合同审查26件;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发现矛盾纠纷4595件,调处纠纷6219件,调解成功6218件。在全市499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共收集信息线索3292条,解答法律咨询4714人次,开展宣传教育4108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877件。全市共有安置帮教期内的刑满释放人员5644人,其中一般帮教对象5596人,重点帮教对象48人;市司法局拨付5万元安置帮教专项经费用于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和安置帮教工作,建立了首个政府投入为主的过渡性安置基地,该基地具备食宿、培训、救助、就业等功能。

  广泛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在市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开通专栏宣传民法典,开展了“民法典大讲堂”“庆祝建党100周年 法治文艺惠民巡演”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我市组织开展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市委宣传部和市司法局联合举办了2021年“法润山城”国家宪法日法治文艺在线演出活动,原创了《文明创城 谱新篇》《宪法伴我们成长》《于情于理》《我们是人民的调解员》四个法治文艺节目,通过本溪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新华社云直播和“本溪普法”抖音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面向全社会进行播放宣传。在“本溪普法”微信公众号上组织开展了“2021年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网络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和党章党规等法律法规知识。同时,积极利用“本溪普法”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级普法微信号、抖音等平台广泛发布宪法宣传片、挂图及相关法律知识等内容。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大型普法活动1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悬挂条幅450余幅,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7万余条次。完成我市“八五”普法规划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 12月29日,经第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全市。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重新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完成《2021年度对市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政务公开考核指标》,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完成《本溪市村(居)务公开试点调研行程及记录表》。办结2021年度公民及相关企业法人依申请公开信息50余起。

  (二)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制约监督。市政府督查室带领全市政府督查系统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要求,进一步优化督查方式方法,推行“四不两直”工作法,围绕项目建设、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供暖储煤、市政府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形成督查专报60期。加大“督帮一体”工作力度,做到边督查、边协调、边解决问题,全年帮助相关县(区)、部门推进解决问题20余个。统筹规范政府督查工作,认真执行督查检查计划,严控冠以政府督查名义开展的监督检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组织全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工作,全市30个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互评互查150余卷。

  七、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工作

  (一)加强律师行业管理,积极发挥律师优势服务地方发展进步。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速器”作用,与公检法等14家单位联合制定《涉罪企业合规考察实施细则》;与市财政局、国资委、工商联等8家单位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组织全市律师大力实施“以党建为律师领航,用法律为企业护航”工程,建立了专门律师服务团队,深入到我市17家重点企业、25家顾问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引导律师与山东、福建、河北等商会签订服务协议,帮助企业、商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全年举办法治讲座27场,代理诉讼案件358件,为民企挽回经济损失1159万元。全市律师认真参与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284件;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法律服务1043件。

  (二)强化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全面建成普惠、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行部分公证事项费用减免服务。优化公证工作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本溪市山城公证处、桓仁县公证处相继开通了远程线上公证业务,将出生公证、国籍公证、户籍注销公证等55项公证服务事项确定为“最多跑一次”事项,全年全市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办理公证业务71件。创新法律援助方式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共接听“12348”法律服务热线来电7200余次,接待来访800余人,回复辽宁法网在线咨询30余次。全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24件,其中刑事案件284件、民事案件1288件、行政案件9件、认罪认罚1043件。共受理各类民商事仲裁争议(纠纷)199件,涉案标的额4.43亿元,已审结116件,其中裁决43件,调解和解57件,不予受理16件,接待来访咨询2000余人次。

  八、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组织市、县两级4个单项参加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第三方评估,其中,我市申报的《发扬立法首创精神 引领本溪绿色发展转型》项目被推荐为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候选项目。

  九、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2年,本溪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推进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化建设。加强《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试行)》落实,建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沟通协商机制,定期召开沟通协商工作会议,坚持问题导向,用倒逼促进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大法治政府督查考核力度,推动《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2022年度)》纳入市政府绩效考评。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中共本溪市委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