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名称: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5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发布日期: 2018-07-24 成文日期: 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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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5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24 10:00:23 【字体:

社法民宗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简便本溪市摩托车交易手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本政发〔2015〕3号),原市物价局的“旧机动车市场交易服务收费标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已经取消。目前,我市的旧机动车市场交易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格,通过市场自由竞争形成价格,不需要政府价格部门定价。因此,您提到的“免费为交易双方开票”建议,“开票”不属于价格部门的职能,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