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1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7-23 | 成文日期: | 2018-07-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1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匡 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矿务局买断职工生活保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本溪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关怀包括破产企业职工在内的就业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和民生改善工作,在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积极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和举措,坚持就业优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与就业扶持并举,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加强基金征缴,严控基金支出,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大收入分配的调控力度,促进经济发展群众增收。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社局积极发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就业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和民生改善工作重点,做了大量和富有成效的工作: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从根本上改善就业困难群体民生。全市累计实现城镇实名制就业35.2万人次,登记失业率控在4.3%以内。2017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严格控制在省、市确定目标以内。主要举措:一是健全政策体系。出台了《本溪市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办法》、《本溪市就业促进条例》、《本溪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为开展就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二是加强就业援助。全市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累计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6万人次。对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动态为零。三是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全市累计实名制扶持创业带头人3840人,带动就业24425人;组织创业培训2134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25844.5万元;全市现有创业孵化基地12家,现入驻企业690户,带动就业4598人。四是积极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2017年,建立本溪籍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库共8539人,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奠定了基础。五是提升失业保险基金保障能力。我市于2012年、2014年、2016年三次提高了失业保险金标准,目前,市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924元、1056元;两县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840元、960元。从2011年8月1日起,启动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缴纳保险费用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个人不缴费。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确保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成果惠及全社会成员。截止2017年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72.4万人,其中在职职工43.6万人、离退休(职)人员28.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77.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职工40.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8.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42万人。主要举措:一是不断加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力度。基本建立起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险合一”的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起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基金管理使用、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经办机构的市级统筹。二是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逐年提高。按照国家要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三连涨”,人均养老金水平由2004年504元,提高到2017年月人均2358元,翻了5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按时足额发放。三是积极解决特殊群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问题。2014年10月启动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贷款工作,累计办理缴费贷款达到1000余人;将困难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本解决了我市国有和集体困难企业医疗保险问题;四是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信息化服务水平。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发放应用社会保障卡,实现“一卡多能、一卡通用”,共计制发卡115.06万张,普及率76%,应用目录开通率72.55%,一卡通医院覆盖率达到100%。搭建异地安置就医网络平台,实现了与沈阳、大连等11个市的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
3.加强工资收入分配调控,保护就业困难群体取得合法权益。一是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我市最低工资从900元/人.月,经过两次调整,现已调到1320元/人/月,年均递增8%。二是有效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目前,上线是12%,基准线是8%,下线是3%。
二、今后主要任务
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别是保障和改善就业困难群体的民生,是全社会的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更是我们人社部门职责所系的重中之重的首要工作。当期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社会保障和民生改善工作还面临严峻形势的考验:在就业方面,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矛盾持续存在;就业结构性矛盾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的突出问题,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技能与企业要求不匹配的矛盾日渐凸显,“招工难”与“就业难”问题以及“有人没活干”与“有活没人干”的现象将在一定时期并存。在社保方面,确保社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压力巨大,我市各主要险种当期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赤字,累计缺口将逐年加大,形势非常严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人社部门的主要任务:
1.促进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以失业人员为重点的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不断提高就业质量,扩大就业规模,着力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保持全市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在做好就业援助、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转移输出就业、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落实好各项资金补贴政策等方面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新成效,确保到“十三五”末期,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2.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建立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各项待遇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加大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投入,完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保障能力建设。到“十三五” 末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分别达到77万人、78万人、35万人、35万人、32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3.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体系,发挥市场在工资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合理调控工资收入,逐步缩小工资收入分配差距。
关于您提案中的“对年龄超过五十岁的职工,希望国家给予退休政策”建议,我局会通过一定方式向省、国家反映。由于目前国家和省还没有这方面的政策,还需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制度规定执行。如果国家和省今后能够出台这样的政策,我们将及时部署实施。
匡红委员:保障和改善我市就业困难群体的民生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需要全社会及就业困难群体的广泛参与。我们人社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采纳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攻坚克难、砥砺前行、积极作为,为保障和改善包括就业困难群体在内的民生做出我们职责所系的不懈努力。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