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城乡规划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7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7-20 | 成文日期: | 2018-07-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7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春、教武、李治国、朱元芹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巩固城市综合治理成果加强拆除违建后续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你们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你们提出的“加大宣传教育、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内容,对于巩固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切实提升主城区环境面貌有着重要借鉴意义。
二、2018年是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收官之年,我局不仅要继续攻坚克难完成全部违章建筑拆除任务,还要实施街巷路改造114条,老旧小区整治101个,同时全面推进实施各专项整治。根据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内容,我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好相关工作。
1.针对“加大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问题,我局将在2017年度开展的“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展”及“市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评选活动”宣传的基础上,会同各区政府、涉管部门,继续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移动媒体等,加大社会公众层面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文明素养。并通过在校学生对家庭成员的辐射作用,广泛宣传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城市的重要举措,加强与居民之间的沟通与互动,让居民切实感受到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积极意义,进而提高居民群众的整体素质,营造城市环境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针对“加大执法力度、加大督查力度、物业公司配合执法”等问题,我局将:一是继续全力推进拆除违章建筑。2018年1月起,由于气温低不适宜进行违建房屋拆除后的修复,因此将拆迁工作重点放到只拆除而不需要维护性恢复的违章建筑,并开展提前谋划拆除其他违章建筑的工作方案,积极宣传动员,履行相关告知手续。2018年3月26日,全市主城区已全面展开全部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在加大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的同时,对“钉子户”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各主城区办事处及社区切实肩负起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排查,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辖区内新发生的违法建设行为,坚持拆违“回头看”,防止违建势头反弹蔓延。二是积极谋划推动明年工程项目。积极推进2018年度剩余101个老旧小区设计、招投标等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力争2018年4月中旬组织施工单位进展作业。以城市道路交通及出入口、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及公厕、菜市场及摊点、立面容貌及亮化景观、道路绿化及园林环境等整治为重点,破解一批制约城市管理的“顽疾”,完善常态化管理,初步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另外,2017年度实施的202个老旧小区已完成绿化补植等收尾工作。三是全面推进实施各专项整治。已经开展的专项整治将认真总结今年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完善工作重心和思路,有效指导和促进后续整治工作。按照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部分专项整治无论声势还是成果都不明显,责任牵头部门将增强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树牢为民服务思想,按照职责认真分解落实整治任务。随着综合整治行动的不断深入,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小区和楼道内的乱堆放等现象采取“零容忍”态度,有的放矢增加扩大专项整治内容。
3.针对“明确责任,多方管控”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探索建立城市管理新机制,以智慧城市等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施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网格化管理,大力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系。对城市管理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实现率先突破,有效治理城市脏、乱、差等问题,全面提升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序化水平。
4.针对“个别违建整治后的自由马路又有死灰复燃之势”的问题,如西芬路两侧搭棚占道经营,欧洲城小区内接楼、外扩等现象,我局近期已会属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一是西芬路占道经营问题,明山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拟定整治行动方案后,于2月中旬开展实施整治行动,目前西芬路两侧占道经营问题已经基本解决,现明山区城建局负责该区域的定期保洁、明山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定期巡查;二是欧洲城小区内接楼、外扩等现象,由明山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会同该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履行相关告知手续,目前先以宣传发动居民自拆为主。
三、关于其他的建议,我们将作为进一步研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采纳,认真落实。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你们对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本溪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