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名称: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9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发布日期: 2018-07-20 成文日期: 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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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9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20 10:21:17 【字体:

市政协社法民宗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居家养老产业发展”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
  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我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原则,大力扶持相关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积极参与。2017年底以前,我市分别于2012年、2015年引进了辽宁凯希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辽宁乐德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并且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了有效的上门服务。由于我市老年人居家养老消费观念、消费能力的限制,以及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运作模式、各级政府对居家养老缺乏资金支持、无政府购买服务等原因,导致这两个项目均路途停滞。
  受限于资金困乏因素,民政部门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拟引进国内知名居家养老服务品牌企业进驻本溪,采取政府在场所等方面提供支持、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办法加以推进。目前,我市唯一一个社会工作机构--本溪泓益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已经与平山区合峰社区达成合作意向,依托该社区提供的办公和活动场所,为附近社区居民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并逐步拓展服务区域,力争在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各组建三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提供物品代购、助洁、助医、助浴、助餐、精神慰藉等一系列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市、县区民政部门还将与国内居家养老品牌企业商洽,力争年底前引进一个品牌项目,与上述社会组织“联姻”,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并扶持其可持续发展。
  二、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我市主城区为老旧城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缺乏。为此,一是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普查,掌握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底数,制定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规划。二是对于已建成小区,将挤占挪用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交还给社区,用于社区养老设施。三是通过资源整合,利用闲置的企业厂房、校舍等改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是对于新建小区,要按照“四个同步”要求,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五是指导县区政府加大投入,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年底前,争取五个城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拥有率达到60%以上,2019年达到80%以上,2020年达到100%。同时,通过改造、扩建等措施,不断提高设施合格率。
  三、积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一是适应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价格调节机制,能够保持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养护员薪酬水平与提供的服务相适应,并保持养护员队伍的稳定。二是拟定养护员培训计划,开展免费养老护理技能培训。市社会福利协会已经开办了两期共四个班次的免费培训,共培训360余人。年底前,还将视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情况,适当安排免费培训。三是发挥我市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目前,我市基层老年协会的建会率达到了100%。基层老年协会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丰富老年人业余生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为老年人发挥余热提供了平台。同时,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发挥“义工”作用,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时间储蓄银行”制度,将居家养老与自愿服务相结合,以身体健康状况较好的年龄相对小的老人,照顾年龄相对较大且健康状况欠佳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实现老年人互助式养老。
  四、推进居家养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实施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可按照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发布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DB21/T2044-2012)地方标准执行,按制度和服务协议履行服务义务,保证服务质量。
  在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方面,我市前五年时间已经建立了辽宁凯希达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辽宁乐德居家养老服务系统、本溪众帮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但均因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消费能力较弱,导致这些信息平台服务停止。下一步,我市在拟在引进国内居家养老服务品牌项目的同时,建立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一并实现互联网+智慧养老,按居家老年人需求,按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本溪市民政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