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6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7-20 | 成文日期: | 2018-07-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6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周桂凤委员:
您在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型城市社区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和良性发展
2017年,市委、市政府专注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工作,一年内连续出台政策文件指导社区工作,研究改革创新社区治理方法。一是研究出台《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溪市提高全市社区工作者报酬标准的通知》(本政办发〔2017〕24号);二是专门把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列入当年改革的重点课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本委办发〔2017〕80号);三是专门制定了《中共本溪市委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本委发〔2017〕45号)。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的良性发展状况在省政府向省人大报告工作时都有提及。
二、加大社区投入和加强基础设施
2014年至2015年,我市对社区建设发展投入力度很大,达到300万元。但是,近年来我市经济发展状况直接影响了社区建设的投入,近两年,在这区建设方面基本没有专项投入。但是,为了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待遇,2017年我市共追加市、区(县)两级财政资金1675.2万元。
三、创新社区管理体系和社区服务机制
一是明确在社区建立居监会,加大社区工作公开、公正水平,这是一个重大创新,在全省是第一个建立的。目前,开展了社区协商试点工作,并在全省介绍经验。
最后,我们诚挚感谢委员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并恳请您继续为我市的社区建设出谋划策。
本溪市民政局
2018年1月30日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