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8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7-19 | 成文日期: | 2018-07-1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8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侯文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市老旧电梯安全维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中涉及加强监管部门责任落实、自检、维保周期等相关问题
近几年,我局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电梯安全管理力度,每年围绕电梯安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开展电梯使用登记工作;开展对使用单位电梯申报的定期检验工作;开展电梯维保单位、使用单位检查;组织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开展电梯维保单位进行评价考核。对全市维保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维保作业人员水平、电梯现场安全状况及应急救援能力等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论和等级评定情况向社会公示。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诚信记录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关于使用单位实施自检制度和维保周期的问题,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的要求,电梯维保单位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他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电梯的维保项目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等四类,我局对县区进行情况督查,县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也每年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提案中涉及保障电梯专项维护资金等问题
2016年我局结合本市电梯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对原《本溪市电梯安全监察规定》开展修订工作。9月12日,《本溪市电梯管理办法》经本溪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市政府令(第181号)发布,于2016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本溪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电梯修理和更换电梯资金来源:电梯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改造、修理、检验、检测、安全评估等所需费用由电梯产权人承担,电梯使用单位应协助电梯产权人组织落实所需资金。住宅小区电梯保修期满后需要更新、改造、重大修理所需资金,按照以下方式筹集:
(一)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规定程序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二)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相关业主对费用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相关业主按照有关规定协商解决。乡(镇、街道)应协助组织相关业主筹集落实资金。
(三)利用住宅电梯张贴、播放商业广告的收入,应依法优先用于支付电梯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估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应每季度公布电梯运行费用和广告收支情况。
三、关于由第三方对全市老旧电梯进行安全性评定的问题
从2016年开始我局就陆续开展10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2017年出台了《关于印发2017年本溪市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本质监办发〔2017〕37号),明确了实际节点,工作任务及工作方式。积极组织检验机构参加省局组织的老旧电梯标准培训班,共培训6人。全年完成10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风险评估100台。评估结果Ⅰ级风险25台,Ⅱ级风险70台,Ⅲ级风险5台。以局函形式通知有关县区局将评估结果尽快通报使用单位,督促其进行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相应的县区政府。同时要做好评估结果为Ⅱ级、Ⅲ级风险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已经推动更新改造电梯23台。2018年我局将继续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四、关于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建立我市电梯安全应急救援中心等问题
(一)关于电梯保险的问题
由于部门职能所限,在电梯保险具体推进中,我局仅在宣传等方面发挥作用,原因是:
1、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都只是停留在鼓励参保阶段,也没用针对电梯的类似《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那样强制性保险。
2、质监部门监管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本溪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市电梯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包括电梯安装、维修、改造及检验应由经质监部门核准的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对电梯使用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有安全隐患的电梯依法进行封停等行政职能。所以质监部门也无权强制电梯使用单位给电梯投保。
(二)关于电梯安全应急救援中心等问题
为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需求,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及省质监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于2017年5月成立了本溪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平台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采用“互联网+电梯”模式,通过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地理信息等信息技术,实现对电梯使用管理、维保、应急救援、检验、安全监管、乘梯人监督投诉的数据采集和监控,监督协调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社会力量、消防部门实施应急处置,通过服务平台对电梯制造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验单位等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管,提高电梯安全运行质量,最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本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