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商务局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7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7-19 | 成文日期: | 2018-07-1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商务局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7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蔡洪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配合各县区(高新区)政府做好二手车交易的规范
目前,全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规划、审批权已经下放到各县区。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本溪市二手车交易的补充意见》(本服委发〔2017〕28号)文件精神,实施批、管相统一的原则,严格实行“谁批准、谁监管”的原则,各县区(高新区)政府要做好二手车市场的规范管理,鼓励二手车市场加大投入,逐步完善相关设施,改善交易环境,提升市场水平。各县区(高新区)政府要严格执行规划、审批和管理,发挥好各县区(高新区)二手车交易市场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解决好“有场无市”、“有市无场”的问题。
二、积极沟通协调市交警支队,努力实现一站式服务
积极配合各县区(高新区)政府沟通协调市交警支队,同时,各县区(高新区)政府、市场开办主体加强与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沟通协调,对具备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尽快完成“一站式”服务,打造高标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市商务局将全力支持和推动。
本溪市商务局
2018年3月13日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