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7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30 | 成文日期: | 2018-05-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7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07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周桂凤、王洪伟委员:第一次会议第107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处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与源头减量制度实施。目前,我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及《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辽政办发〔2017〕91号)文件精神,经充分讨论研究,制定了《本溪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我市垃圾分类工作从2017至2020年的具体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责任主体等相关内容,对我市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整体规划,包括分类体系建设、分类方法的实施等相关内容。计划至2020年,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形成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初级模式。我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大连市、沈阳市是达到35%)。根据我市现有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配置状况,初期可将生活垃圾分成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伴随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不断推进,处理设施的不断成熟,可逐步增加垃圾分类类别,包括易腐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类别。
二、目前已完成工作:
2017年,制定出台了《本溪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
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本溪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
三、2018年,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召开圾分类专项工作会议,对具体工作指标进行逐项分解落实,各区在所辖区域内选定3个公共机构、3个企业单位、3个居民小区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试点单位。
2.协调团市委等相关单位,充分发挥团市委的组织优势,制定2018年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预案,广泛进行动员。
3.开展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讲堂,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科学知识,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垃圾分类,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进而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点滴做起。
4.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通过动员志愿者走进社区,清扫、分类社区生活垃圾,培养社区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5.对2018年试点成果进行总结,树立典型。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相关媒体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利用好本溪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下辖的46家社会自组织,开展环保、垃圾分类等宣传活动。在环保、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中,基层团委注意典型挖掘,推报优秀青年志愿者典型到团市委,团市委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青年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并在12·5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节日期间,对其中的优秀典型予以表彰。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名人效应,引领环保、垃圾分类等社会风尚。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望今后继续关心我市城市建设和环卫工作。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