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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1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发布日期: 2018-05-29 成文日期: 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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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1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5-29 15:05:50 【字体: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01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民盟本溪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地方经济增长、增加就业、促进科技创新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多年来目前,我市中小微企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快速发展,在加快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推动本溪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以小微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企业已经成为我市企业法人和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17年底,全市民营经济单位数达到8.4万户(含个体工商户7.2万户),占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8.9万户的94.9%,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达30.7万人。
  今年初,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鼓励全社会积极投资创业,推进民营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部署,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本委发〔2018〕10号),全面促进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开拓市场、引进人才,不断推进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意见》要求,要继续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深入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允许民营资本进入道路、桥梁、供气、供水、电站、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垄断行业和领域,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积极向上争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实施品牌发展战略。通过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鼓励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给予减税支持。通过政府采购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努力提高民营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企业金融服务水平,通过支持企业融资,为民营中小企业结构调整、资产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创造条件。要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支持建立各类民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自主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推进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加大企业培训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创造条件培养和引进人才。
  在企业维权和监管方面,《意见》指出,要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健全企业合法权益法制体系,依法保护民营资本投资项目和投资者的财产权、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市政府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设立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投诉中心,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真正落实“放管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加强对民营经济的领导和监管,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手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建立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政府对民营企业监督管理,加强民营经济统计工作,完善民营经济统计制度。
  我们坚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全市广政协委员热心支持,有全市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共同努力,我市的中小微企业一定会继续保持健康平稳的发展态势,并为完成全市经济发展目标做出新的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