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6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29 | 成文日期: | 2018-05-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6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16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春委员:第一次会议第116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您提出“关于加快明山区北地本钢基建大院动迁的提案”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本钢基建大院是全市重点旧城区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明山区北地街道办事处永胜社区,占地3.3公顷,涉及征收住宅楼11栋,居民397户。区征收办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本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159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该项目房屋实施征收。截至目前已签订住宅房屋安置补偿协议274户,未签补偿协议123户(含公建3户)。
我区积极推进法律程序,对为签约住户启动依法强制执行,但由于国贸公司拒绝提供保证金及周转用房,致使强制执行工作搁浅。目前,该项目已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多次协调相关部门推进该项目的征收工作。
下一步,我区全力做好本钢基建大院改造项目已签约274户的稳定工作,针对国贸公司停止对超过27个月过渡期临时租房补助费的发放,截至目前,我区已陆续垫资8971654.4元,为被征收居民发放租房费。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最新的会议精神,依法对开发单位进行诉讼,通过法律的武器推进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明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9日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