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5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29 | 成文日期: | 2018-05-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5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15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侯文彦委员:第一次会议第115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您提出关于“卧龙河南沙河流域综合治理”的提案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卧龙河和南沙河是明山区辖区内流域面积较大的两条河流,干流和支流上均建有小型水库或塘坝,随着明山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区建设的总体规模在不断扩大,人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对防洪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我区于2017年委托《本溪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太子河流域卧龙河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太子河流域南沙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
卧龙河生态修复工程共5个工程段,分别为:卧龙河馨园桥段、红旗沟段、峡沟段、三家子~大阳段和兴隆山段,本次设计的5个工程段防洪标准为均为10年一遇,治理河长15.05km,新建堤防总长8.19km,新建护岸总长11.90km。工程估算总投资7543.21万元。
南沙河生态修复工程治理河段为南沙河太子河入河口处;终点:13孔涵管桥,治理河道长14km,新建护岸总长14km。防洪标准为P=10%,工程的级别为5级。工程估算总投资5666.49万元。
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区政府将逐步实施卧龙河、南沙河生态修复工程,使两条河流尽快得到治理,处理好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和生态平衡之间的关系,促进明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明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9日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