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7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29 | 成文日期: | 2018-05-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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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7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07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教武、李权委员:第一次会议第107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你们提出“关于铺设明山区东兴街道办事处东兴四队旅游景观道路的提案”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1995年4月18日,原东兴村村民户口由农转非,同时,该地区先后建设了山水人家、南领茗筑等商业住宅小区和新立屯治沉安置住宅小区,现东兴地区城市人口已达5万人,已属于城市区域。但由于城市用地指标问题,该区域基础设施一直未被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管理范畴。
我区每年雇佣钩机对道路进行路简单铺平,缓解百姓出行难。为彻底解决百姓出行难问题,我区多次与市住建委沟通,希望市住建委能将该处纳入城市规划,市住建委反馈因城市用地指标不足,暂时无法将该区域纳入城市规划。由于该地区既未纳入城市规划管理范畴,又不属于农村区域,我区无法通过“一事一议”及“村组路建设”等方式进行建设,导致该区域道路修建问题一直没有彻底解决。
另外,修建道路需要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国土明山分局将积极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做好供地工作。
明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9日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