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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公安局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9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发布日期: 2018-05-17 成文日期: 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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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公安局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9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5-17 09:52:03 【字体: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09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匡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高峪地区部分道路环境综合整治问题的提案》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去年11月16日,市公安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以来,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出构建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把“保民安、聚民力、暖民心、听民意、解民忧”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打造“七大警务工程”。其中,“畅通便民”警务工程理念与委员的提议不谋而合。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王会奇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委员的意见与呼声。在“市两会”召开期间,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警种、部门进行工作研究与部署。现答复如下:
  随着本溪城市东移,高峪地区作为我市的东出口,交通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城市东部地区的交通。为此,我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去年优化子雄路口交通,保障交通畅通的同时,今年将加大力度对该地区的静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也在我们的工作范围之内。具体措施如下:
  一、在硬环境方面,按照本溪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和“城市管理年的”的要求,今年要打通和改造114条街巷路,您所提出的“加强该地区路网建设,规划小区之间贯穿路,打通部分社区路,次干路和主干路通路”和“富祥一期、二期的连接路”就在改造之列。在软环境建设方面,首先在街巷路打通和改造的基础上,依照《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和《本溪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有关法律的规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地区的街巷路进行评估,在可以施划车位的街巷路施划便民车位;
  二、由政府协调住建、物业管理部门,对小区内地下停车场进行调研的同时,通过出卖、租赁、计时收费等形式,使停车泊位有效利用起来,盘活停车资源;再次,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善该地区的交通标志、标线,同时定期对违法乱停车的行为进行整治,规范停车行为,保障该地区道路交通的通畅。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爱和支持。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