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公安局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6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17 | 成文日期: | 2018-05-1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公安局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6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05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社法民宗委:第一次会议第105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简便本溪市摩托车交易手续的提案》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去年11月16日,市公安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以来,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出构建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把“保民安、聚民力、暖民心、听民意、解民忧”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打造“七大警务工程”。其中,“畅通便民”警务工程理念与委员的提议不谋而合。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王会奇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委员的意见与呼声。在“市两会”召开期间,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警种、部门进行工作研究与部署。现答复如下:
自2016年以来,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按照相关要求,积极落实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相继在本溪县一处销售点和桓仁县两处销售点实现了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今年,在市区内开通摩托车带牌销售业务已经列入我局重点工作项目之一,目前,具体销售点的选址商谈工作已经完成,现在正在研究解决数字信息互联问题,待数字信息互联问题得到解决后,即可实现市区内的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爱和支持。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18年3月6日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