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mzj-2024-00094 发布机构: 本溪市民政局
信息名称: 市第十四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推动社区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提升的提案》(第3222号)答复 主题分类: 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6-11 成文日期: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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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四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推动社区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提升的提案》(第3222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1 16:37:38 【字体:

杨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社区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提升的提案》收悉。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注,特别是对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您提出的几点建议,也正是我们工作中需要加大力度努力推进的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社区居家为老服务

制定出台《2023-2024年度本溪市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试点方案》,成功争取中央福彩公益金90万用于引导各县区开展试点服务,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鼓励现有养老机构打开围墙服务周边老年人,引导小区物业对辐射范围内的老年人拓展助餐、助洁等养老服务内容,实现自身可持续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

二、居家和社区开展“日托”服务

市民政局先后探索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目前,全市共设社区日间照料室82同时,我市先后申请3批省级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试点,先后建成11家试点,其中明山区8家、平山区1家、溪湖区1家、桓仁县1家。其中,明山区率先为老龄、独居老年人配备智能健康监测设备,开展远程生命体征监测服务,有效降低高龄独居老年人居家安全风险;同时,依托新建养老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全区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定期入户巡视探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助餐、助浴、助医、代办等服务。平山区、溪湖区、桓仁县试点运营以来,主要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等服务,短期生活照料和巡视探访服务。

三、建设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

2023年我市我市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共145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机构17家,民办养老机构128家;仅有一家是盈利性托育机构,其余144家都是非营利性托育机构。据统计,我市养老院收费标准如下图:

 

老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养老机构。

四、完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一是成功争取国家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支持资金1163万元,印发《本溪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于本年度完成1200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床位建设和2400名特殊困难老年人上门服务。二是提升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率。城市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19家,覆盖率73%(省标67%);乡镇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10家,覆盖率43.5%(省标24%)。探索“社区+物业+居家养老新思路目前,我市有两家物业公司联合所在社区开展养老服务,现比较成型的有辽宁东鑫物业公司、本溪市晟泰物业公司,共有从事养老服务的物业工作人员及专业养老护理员60余名,日服务老年人约300人/次。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真诚希望您能持续关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多出主意、想办法,帮助我们呼吁,共同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本溪市民政局

                                                   202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