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zfhcxjsj-2023-00112 发布机构: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名称: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四届政治协商会议 第二次会议第210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3-06-09 成文日期: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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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四届政治协商会议 第二次会议第210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09 11:22:4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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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                                 

                          本住字[2023]第34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四政治协商会议

次会议第2106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孙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方面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问题,我们全部采纳,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完善。根据委员的提案内容,我局城市运行服务中心,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2023年的工作拟定出具体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同时对今后长期工作提出构想。

一、城市道路挖掘审批巡查管理

  (一)工作原则

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路、支路、街巷路抢修挖掘现场秩序,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及《本溪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按照“科学统筹,计划开展”原则,减少“无序开挖,随意施工”,避免同一条道路反复开挖,形成“拉链路”等情况。立足精细化管理需要,强化施工围挡设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噪声扬尘控制、掘路恢复质量等管理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城市道路占挖现场施工管理,尽可能减少占道施工对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的影响,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

(二)管理规范

1.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所属市政设施管理部门每年4月1日前制定年度城市道路挖掘计划。

2.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期限和面积挖掘,不得超期,不得私自扩大挖掘,特殊情况必须延期或扩大面积时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3.道路挖掘施工前,必须通知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监察部门到场,在监察人员监督管理下方可施工。

4.在施工现场,要设有统一规范的封闭围挡(不低于1.8米)及警示标志,不具备上述条件不批准挖道。

5.横过路必须晚9点以后施工,次日凌晨5点前恢复交通,半幅路施工,不准封闭交通。

6.挖道施工材料应单侧堆放,保证通道畅通,挖掘道路应当先割后挖,原土不落地,及时清运;机械挖掘要做好防护,避免损坏路面。

7.挖掘时注意保护好地下管网,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产权单位。

8.长距离挖道工程,应分段开挖、分段回填、分段夯实、注水沉淀、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净。除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外,一次开挖的长度不准超过100米,否则不予验收。

9.强化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并悬挂宣传条幅。

10.施工结束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在没有正式验收前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申请单位或个人负责。

3、处理违法违规现象

严厉打击违章开挖城市道路的行为。加大城市道路挖掘管理的执法力度,对各类违章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擅自改变占道挖掘性质、超挖超占超期等行为依法进行有效制止和处罚。严厉打击私自违章开挖城市道路的现象,严控挖掘单位破坏地下管线设施的现象,切实保护城市道路设施完好。

二、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维护管理

近年来,由于市政道路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历史欠账较多,使得我市城区道路设施的预防性维护工作开展缓慢,只能做到“哪坏修哪”,效果还不甚理想;加之车辆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车辆荷载对道路的侵害积累越发显著,龟裂、破损、坑槽、下沉等道路病害在道路基础薄弱的路段已呈多发状态。路灯灯杆、线路老化得不到及时的更换,护栏锈蚀、缺失得不到及时维护补充,常态化管理维护滞后。虽然我局通过自筹资金、包装项目争取上级资金等方式,3年来对城区的重点道路、部分背街小巷进行了维修改造,涵盖车行道、人行道、路灯、窨井、护栏等,但由于资金投入有限,效果不甚明显。

(一)城市道路窨井盖专项治理。

工作措施:做到“四个辐射”,即城市道路向街巷路辐射,向居民小区辐射,向学校、医院、工厂辐射、向公园广场辐射;坚持“四个原则”,即建立联动机制原则、责任权属确认原则、建立考核监督原则、建立依法管理的原则;采取“四项措施”即宣传发动到位、维修整改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信息反馈到位。

工作目标:小井盖、大民生,确保百姓脚下安全;高度重视、解决权属复杂、多头管理问题;压实安全责任,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明确责任归属;提升社会参与度,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管理创新,逐步实现智慧管理

(二)市政道路维修养护

工作目标:道路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和路面积水;人行步道连续通畅、铺装平整无破损、无移动缺失、无泥土裸露、无被违规占用,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设有缘石坡道。

工作内容:1、对全市25000平方米挖掘后未修复路段及时进行修复,830日前修复完成,包括滨河南路滨河北路、平山路等大面积道路挖掘修复;2、对滨河南路(小堡至溪湖大桥段)、北光路、体育路、西芬路、民主路、老明山路、南沟街10余道路进行专项维修改造3、对育龙路、解放南二路、建立街、等20多条道路进行功能性维护。另外,南兴路彩屯南北路大修改造正在进行项目包装,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

同时,将市政道路维修与我市创城任务相结合,合理调配有限的资金、材料,2023年计划对育龙路、东明路、水塔路等二十多条主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道进行点位维修。另外,我局正在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来源,逐年对主城区4万平破损人行道进行专项维修。

(三)城市照明设施维修养护

工作目标:路灯设施完好率、亮灯率全面提高

工作内容:进一步提高城区照明设施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对城区路灯巡查和维修力度,及时解决城市照明设施故障、安全隐患等问题,为市民夜间出行提供安全舒适的照明环境。我局市政设施所路灯维护大队采取分组负责、昼夜结合的方式,每天对路灯专用变压器、控制箱、电缆、灯具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区亮灯率。2023年计划滨河南路、唐家路、北光路、体育路、西芬等道路的路灯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四)城市桥梁巡查维护

工作目标:加强巡视、及时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工作内容:①完成峪明路二号桥、北台振兴桥的加固维护工作;②4座C级桥、7座D级桥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目前桥梁维修改造已列入城市更新项目包,待批准后予以实施

(五)城市护栏安全防护

工作目标: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

工作内容:1、对滨河北路恒大绿洲沿线新建人行道护栏7.3公里2、对滨河南路中央隔离护栏进行局部更换;3、对太子河上5座大桥桥栏进行粉饰,4、对3000米城市道路防护护栏进行粉饰、1000米进行维修。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完善我们的工作,细化职责,措施如下:

一是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维护的材料采购程序、施工招投标程序,更加科学严谨地制定年度维护计划,尽最大努力获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

二是进一步加强道路巡查,完善排查上报机制,尤其对道路安全隐患部位力争做到即报即修。

三是对新建改造工程验收严把质量关,从源头上管控,杜绝“带病”移交。

四是继续建议交警部门对重载超载车辆的执法管理力度,减少道路承载能力的退化,增加道路使用寿命。

五是落实市政道路维护职责、权限,形成建、管、养一体的良性闭环机制。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道路设施建设管理的关注,希望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