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3-0010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01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01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公开
本住建案字〔2023〕第1号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01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民建本溪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改造我市老旧小区的提案》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目前纳入改造规划的小区重点为2000年前建成,适当纳入2000年到2005年的建成的老旧小区,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的园区。市住建局根据各级文件指导精神,积极收集全市各区、办事处以及社区、物业反馈的群众意见,按计划有序安排老旧小区改造并确定改造内容。我市根据现有房屋及资金情况,改造内容以基础类为主,完善类为辅,提升类个别推进。改造后,将由各办事处及社区组建业主委员会或聘请优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对改造后的小区进行管理,确保小区的环境卫生、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等方面的长效管理。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七类普遍问题,设施设备老化、车辆停放等基本都在改造范围内正在进行。计划今年在个别小区开展加装电梯试点,成形后将陆续推广加装。同时我局今年将加大对施工进度、施工文明和施工人员素质及地下管网施工单位开工时间协调、一次性挖槽的监管,最大可能减少对居民出行和生活的影响及施工质量,争取按计划进度完成施工项目真正让改造后的小区焕然一新。
对您多年来关心、支持工作表示感谢,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批评意见,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更好的为我市住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