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3-0010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08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08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公开
本住建案字〔2023〕第14号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08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李胜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在老旧小区内加装路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改造范围的小区重点为2000年底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等的老旧小区。您在提案中建议的在开放式老旧小区加装太阳能路灯。我们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确定年度改造任务,优先安排群众改造意愿强烈,水、电、路、气等必要基础设施亟需更新的老旧小区设施进行改造。列入改造的小区首先由社区、办事处征求群众意见,再由住建部门选聘专业机构根据资金和施工条件等设计施工方案后再征求意见,最终同意后进入后续的招投标等施工环节,路灯做为基础设施设备已列入改造清单,根据路灯的具体位置,以节能减排的太阳能路灯为主。对于没有列入改造的小区特别是开放小区我们也在积极申请资金,争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对全市老旧小区应改尽改。改造后,将由各办事处及社区组建业主委员会成立自助式物业或聘请优质的物业服务公司对改造后的小区进行管理维护,确保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长效管理。
感谢您多年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多提批评意见,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更好的为我市住户照亮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