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whlvhgbdsj-2023-00033 | 发布机构: | 本溪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对我市省市两级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管理和保护以及合理利用的提案》(第2145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10 | 成文日期: | 2023-05-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对我市省市两级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管理和保护以及合理利用的提案》(第2145号)答复
白天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市省市两级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管理和保护以及合理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四有”机制,严格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施工审批制度,严格矿山开发、高速施工等大型基础建设文物前期调查勘探制度,确保文物安全。
2.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5.13博物馆日开展宣传展示活动,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拟举办3至5场临时展览,聘请专家举办一期文博讲坛。
3.做好省、市、县三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汇总发布工作。持续开展文物安全大排查,对存在的火灾等安全隐患,发现一起,整改一起,确保文物安全。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