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19-0016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对露天销售食品卫生管理》(第2106号)提案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2-28 | 成文日期: | 2019-02-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对露天销售食品卫生管理》(第2106号)提案的答复
(A类)
本住建案字〔2019〕第17号
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106号提案的答复
黄山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露天销售食品卫生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全市范围内对无照占道经营的食品摊点、流动商贩进行取缔。严格按照《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本溪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二、对有店面的食品经营场所一律进店销售,对擅自店外经营的商家进行相应处罚。
三、定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各大市场进行集中检查,发现违规商家按规定处理。
2019年2月28日
责任领导:董培峥
联系人及电话:肖凤、4452106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