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mzj-2019-0007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第2092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5-27 | 成文日期: | 2019-05-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第2092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本民案字〔2019〕第4号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第2092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邓守哲、王金平、王立刚、谢大升委员:
委员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对委员们关注和关心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建设表示高度敬意。现答复如下:
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三类人才,都是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目前,这三类人才管理方式如下:一是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管理按照《本溪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进行的。二是社会工作者队伍的管理由各个不同职能部门分类具体负责。三是社区社会组织的人员队伍管理由各社区社会组织(法人),按照各自的章程进行管理。因此,由于三类人才管理方式不同、管理标准各异,因此这三类人才职业化、专业化和人才队伍建设保障经费不能一概而论。
对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和落实社区工作经费的保障问题,我市同全省其他地区一样,县城及县辖乡镇的城市社区经费,由县乡两级财政按照每年不少于5万元的要求予以保障,城区所辖城市社区的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予以保障。
城市(不含农村社区暨村两委)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问题,我市从2017年6月开始,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文件精神,已经全部办理了工作报酬的五险一金劳动保障待遇。在其人才管理的职业化的方面,目前各类考核工作制度和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本溪市民政局
2019年1月29日
责任领导:
联系人及电话:宋思宁 4384179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