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whlvhgbdsj-2019-00029 | 发布机构: | 本溪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推进保护开发本溪老水塔的提案》(第2184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5-22 | 成文日期: | 2019-05-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推进保护开发本溪老水塔的提案》(第2184号)答复
苏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保护开发本溪老水塔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本溪老水塔是日军侵华期间建设的本溪市最早的供水设施,曾是本溪地标性建筑,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目前该建筑总体结构较为完整,符合申报文保单位的基本条件。
按照工作职责,我局将积极配合明山区政府做好老水塔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力争早日将该建筑认定为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申报文物保护单位,首先必须由老水塔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市或者区文物部门受理后,我局将积极收集老水塔相关历史资料,聘请文物专家现场认定,根据鉴定结果,可以将老水塔适时公布为区级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