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fzhggwyh-2019-0000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案》(2045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4-22 | 成文日期: | 2019-04-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案》(2045号)答复
市人社局:
现就张杨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张杨委员提出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此我们十分赞同。一直以来,我委积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关注企业家队伍建设,大力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我市民营经济仍然存在结构不优、科技含量较低、创新能力不足,以及企业家队伍建设体系还不够完善等诸多问题。
针对张杨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的五点建议,我们结合部门职能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了任务,量化了指标,一些工作已经并正式列入计划报告之中。2019年要组织实施好“企业服务年”,全面落实《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本溪市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奖励办法》,全力服务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培育行动,重点培育400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重点培育30户左右小微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培育5户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升级为超亿元“小巨人”企业;继续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好直供电交易政策,帮助更多企业进入电力市场交易,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全市工商业售电量的比例达到45%以上;引导辽宁华岳精工、辽宁药联制药、本溪木兰花乳业等企业新三板或股权交易所挂牌直接融资等等。我们力争通过全市各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和职能互补,全面提高企业家的综合素质,引入和培养一批奋发进取、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业绩突出的优秀企业家,并引领他们带领自己的团队为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和民营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