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rmzf-2019-0005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税务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企业办职业教育税前扣除教育附加费的提案》(第223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8-15 | 成文日期: | 2019-08-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企业办职业教育税前扣除教育附加费的提案》(第223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朱元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企业办职业教育税前扣除教育附加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为本溪区域经济发展培育了大量的技能型人才,为实现“三都五城”发展目标和富民强市做出了许多贡献。委员的提案对于加快地方教育事业发展,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具有重要意义。
提案中有关教育附加费返还的问题,从立法层级来看,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依据是国务院令[1986]50号,该行政法规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各省人民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市税务局无权擅自开、停教育费附加,亦无权擅自提供其优惠政策。从职权范围来看,税务部门仅负责征收教育附加费,无权处理该提案中教育费附加的分配和使用问题。
税务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纳税宣传与辅导力度,帮助纳税人用好、用足优惠政策,促进我市教育行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本溪市税务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