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6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7-27 | 成文日期: | 2018-07-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6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常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注重主体责任落实,共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今年以来,我局转发了省局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要求,注重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
(一)明确职责促监管。年初,食药、教育等部门召开协调会,进一步明确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确保监管到位。食药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的食品商店、超市、小餐馆、小食店、实行“拉网式”排查,严查校园周边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假冒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检查力度。市教育局明确了学校校长是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省教育厅联合制定《辽宁省食品安全示范校工作方案》,详细规定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共计7大项32条内容。
(二)加强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2月份以来专项整治以集体配餐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内商店和校园周边餐馆、小饭桌、小摊贩、小作坊为主要检查对象,重点检查食品经营户证照情况、人员健康情况、食堂留样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加工过程等内容。主管领导亲自深入监管一线,了解调研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基本情况。2017年12月21日上午,副市长牟傲风先后到平山区康源学生营养配餐中心、平山区艺术实验幼儿园、本溪市实验幼儿园、平山区好味道小饭桌、本溪市高级中学进行了调研,认真了解各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市食药监局分管领导还带领有关人员到城区各监管部门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做好做实。目前,全市各级部门全市共检查学校食堂(托幼园所)338户次,周边餐饮单位80户次,出动执法人员657人次,新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35个,出动执法车辆140车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4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整改后合格单位18户,立案查处7个,罚没款3.6万元,发放宣传材料1680份,培训各类人员360人次。
2018年本溪市食药监局将开展春季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负责人、主要责任人明确主体责任,教育学生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确保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的食品安全。
二、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推进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市食药监局在目前省人大未出台针对食品摊贩的管理办法、缺乏规范监管的法规依据的情况下,制定了过渡期管理措施,对食品摊贩进行清理登记,发给有效期一年的登记证,要求挂牌经营,确保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后能追踪溯源,防止事态扩大;二是从经营者基本信息、健康状况、食品原材料、卫生状况、食品加工经营记录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食品无毒、无害,经营人员无传染疾病。三是2017年3月份我市开始推行食品摊贩登记工作。依据《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2017年3月1日实施)对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专项规范,确保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得到落实保障。
三、加强校园边食品安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2017年3月以来,市食药监局会同市教育局,联合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一是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片”的播放,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引导学生主动抵制不合格、不健康食品。二是以散发宣传资料、假冒伪劣产品展示、开展知识讲堂、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帮助中小学生掌握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截至目前,发放了7000余份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1000余张、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三是广泛发动各中小学校通过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和举办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传递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监管部门虽然已多举措、全方位开展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也取得实效;但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需常抓不懈。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和经营关,对不具备经营资质和食品经营条件的,坚决不予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扎实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学校周边超市、食杂店、小餐饮店、小食品摊贩为重点,严查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具备、索证索票是否健全、人员健康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健康标准及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提高学生食品安全鉴别能力和安全消费意识。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