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名称: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4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发布日期: 2018-07-24 成文日期: 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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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4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24 14:18:25 【字体:

宋开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精准扶贫政策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实地认真的调查,现将调查结果答复如下:
  邓忠周,系本溪县小市镇碱厂堡村村民,1945年11月出生。家庭成员有:户主邓忠周,配偶刘淑花;长子邓世坛,长媳吴艳红(2017年去世),长孙女邓玉珍(癫痫);次子邓世宽(在大连打工),次媳郑月超(在大连打工)。
  邓忠周2007年之前是小市镇低保户。2007年小市镇民政办按照县民政局通知要求对全镇低保户进行核查,发现邓忠周家里有农用三轮车,家庭人均收入超出低保标准,因此镇民政办于2008年1月取消邓忠周、刘淑花的低保。其长子邓世坛一家三口人因长媳吴艳红(长期慢性病),长孙女邓玉珍(癫痫),始终是小市镇低保户。2015年精准扶贫贫困户建档立卡时,小市镇明确要求各村以低保户、五保户为主,一般贫困户要严格履行村民代表会推荐逐级申报审核程序,当时邓忠周既不是低保户,也没有被村民代表会推荐,而且邓忠周名下有车辆,属于国家文件要求11种不能纳入贫困人口类型。并且邓忠周及配偶刘淑花户口与次子邓世宽户口在一起,按照人均收入计算已经超过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标准,所以未纳入精准扶贫贫困户。其长子邓世坛、长媳吴艳红、长孙女邓玉珍符合条件,已纳入精准扶贫贫困户中。
  经了解2017年底,小市镇民政办按照县民政局安排部署,再次对全镇低保户进行核查,已经了解到邓忠周家庭变故情况。目前,小市镇民政办正在履行程序,如果邓忠周符合低保条件,将尽快向县民政局为其申报办理低保待遇。
  贫困户的识别是按照辽脱贫发[2016]2号《辽宁省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标准》、辽扶贫办发〔2017〕40号《关于印发《辽宁省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认定。各级扶贫部门均以扎实的工作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识别,确保小康路上不落一人。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贫困人口的关心和扶贫工作的关注,希望您继续关注扶贫工作,我们将把您的建议和意见及时贯彻到我们的工作中。

  本溪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