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7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7-23 | 成文日期: | 2018-07-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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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7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刘胜春代表: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引进和留住人才的建议》(1276号)收悉,经认真梳理分析,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近几年,按照国家、省、市压缩财政供养人员数量的要求,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未大规模实施招录(聘)工作,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存在专业人才数量少、高层次人才匮乏等问题。针对上述情况,我市出台了人才引进办法和赋予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等措施,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就业创业。
(一)人才引进工作
1.出台人才引进文件,为人才引进工作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本溪市人才驱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发挥人才作为创新第一资源的优势,加速推进本溪新一轮振兴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出台了《本溪市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本人发[2016]16号),文件明确了引进范围、层次、程序和优惠政策等,为人才引进工作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2.人才引进情况。按照文件规定,围绕我市五大产业2016年和2017年共编制引进计划249个,成功引进122人(博士6人、硕士79人、“985工程院校”37人)。其中,2016年编制计划149个,引进71人;2017年编制计划100个,引进51人。目前,已为市直单位引进的27人申请和发放安家费、月资助金共267.5万元,并与引进人员签定了5年的服务期限协议。
(二)公立医疗招聘工作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65号)和
《在编制限额内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施方案》(本医改组发〔2015〕4号)文件,通过采取社会招聘、赴校园招聘、对急需紧缺的医疗人员简化招聘程序和充分赋予公立医疗用人自主权等措施,近3年共编制计划314 个,成功招聘104人(全部为研究生),占市直高层次人才引进总量的79%,其中,2015年编制计划74个,招聘38人;2016年编制计划77个,招聘32人;2017年编制计划163人,招聘34人。
二、下一步开展的工作
按照代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建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提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加强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工作,增强我市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让优秀人才到我市安家落户。
1.进一步提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建议市委、市政府妥善解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上学等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住房补助等方面待遇,解决引进人才后顾之忧,进一步增强我市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上述办法需经批准后实施。
2.加强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工作。对未达到服务年限的引进人才和事业单位人员不予办理调出手续,减少高层次优秀人才的流失。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