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7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发布日期: 2018-07-23 成文日期: 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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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7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23 10:47:59 【字体:

高胜凡代表:
  您的《关于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及就医难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本溪市委、市政府始终重视和关怀农村老年人在内的农村人员养老保障问题。市人社局担负着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职责。长期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确保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成果惠及全社会成员,建立起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险合一”的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起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基金管理使用、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经办机构的市级统筹。
  按照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解决农村居民养老保险问题渠道主要有四条:一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本政发〔2014〕25号)规定:凡年满16周岁,非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分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给予补助(补助保障由村民委民主确定),省、市、县区三级政府给予规定比例补助;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后,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这是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养老保险问题的主渠道。二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民工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于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强化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劳社发〔2009〕19号)文件规定:农民工取得城镇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与城镇街道、社区签订劳务、服务等临时性协议的,可按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办理参保,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符合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条件的,经人社行政部门审批后,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是符合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以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本溪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本政发〔2010〕21号)规定:以户为单位,征收的土地面积占原土地面积50%以上、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农民,可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在达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时,按月享受养老保障待遇。四是在用人单位就业的,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践证明,通过这四条渠道我市农村干部的养老保险问题已经得到基本解决。
  构建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体系,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需要全社会及全体城乡居民广泛参与。我们人社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采纳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攻坚克难、积极作为,为保障和改善包括农村干部在内的城乡居民民生做出我们职责所系的不懈努力。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