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6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7-23 | 成文日期: | 2018-07-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6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武文飞代表: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公立医院人才流失问题的建议》(第1066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医药行业人才发展工作的关注,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视,分管领导多次召集涉关处室人员到我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调研,总结出我市公立医院人才工作的好的经验和制约发展的不利因素,并结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制定我市下步工作将采取的措施。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国家、省、市近年来就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防止公立医院人才流失方面出台的政策情况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城市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和疑难症诊疗、培养医疗卫生人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2010年,国家在全国17个城市启动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试点城市扩大到34个,2015年我市被列为改革试点城市,2017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
为了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国家和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我市于2015年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制定印发了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内容涉及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等方面;随后,依据省相关部委政策意见,我市卫生主管部门与人社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公立医院薪酬改革和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并出台实施办法,截至2017年年底,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薪酬制度改革政策制定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二、就您所提建议,我局经过认真研究,总结出主要有两大方面内容,现逐一作以解答并阐述:
(一)关于“加快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改革,提高医务人员待遇,体现知识与劳动价值”,在我市即将出台的《本溪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工作方案》中将会明确,具体内容如下:一是薪酬方面: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稳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二是绩效考核方面:围绕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建立和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人员岗位聘用、个人年薪、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挂钩。
(二)关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竞争机制方面内容,在我市即将出台的《本溪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工作方案》中将会明确,具体内容如下:一是按照中央组织部及省、市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职公立医院领导职务。二是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本溪市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实施方案》,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用、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等自主权,在编制总量内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可按规定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三是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武文飞代表,感谢您对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和解决医院人才流失问题的关注,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