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6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7-20 | 成文日期: | 2018-07-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6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袁海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巩固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正如您所说,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不仅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同时,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干净、畅通、整齐、和谐的人居环境和城市形象,得到了百姓的支持和拥护。
二、2018年是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收官之年,我办不仅要继续攻坚克难完成全部违章建筑拆除任务,还要实施街巷路改造114条,老旧小区整治101个,同时全面推进实施各专项整治。根据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内容,我办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好相关工作。
1.针对“明确任务、划分责任,进一步推进整治工作”问题,我办将进一步探索建立城市管理新机制,以智慧城市等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施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网格化管理,大力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系。对城市管理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实现率先突破,有效治理城市脏、乱、差等问题,全面提升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序化水平。
2.针对“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的问题,我局将在2018年工作中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及时做好今年开工项目收尾工作,做好冬季绿化种植,同时积极推进设计、招投标等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力争明年开春后即可组织施工单位进展作业。以城市道路交通及出入口、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及公厕、菜市场及摊点、立面容貌及亮化景观、道路绿化及园林环境等整治为重点,破解一批制约城市管理的“顽疾”,完善常态化管理,初步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已经开展的专项整治将认真总结今年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完善工作重心和思路,有效指导和促进后续整治工作。按照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部分专项整治无论声势还是成果都不明显,责任牵头部门将增强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树牢为民服务思想,按照职责认真分解落实整治任务。随着综合整治行动的不断深入,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小区和楼道内的乱堆放等现象采取“零容忍”态度,有的放矢增加扩大专项整治内容。
3.针对“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问题,我办将在2017年度开展的“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展”及“市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评选活动”宣传的基础上,会同各区政府、涉管部门,继续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移动媒体等,加大社会公众层面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文明素养。并通过在校学生对家庭成员的辐射作用,广泛宣传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城市的重要举措,加强与居民之间的沟通与互动,让居民切实感受到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积极意义,进而提高居民群众的整体素质,营造城市环境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4.针对“严格督查,巩固成效”问题,鉴于当前气温已不适宜进行房屋施工,我办将把拆迁工作重点放到只拆除而不需要维护性恢复的违章建筑,并提前谋划拆除其他违章建筑的工作方案,积极宣传动员,履行相关告知手续,待明年开春后再全面展开。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对“钉子户”要坚持原则、态度坚决、敢于碰硬、不徇私情。各主城区办事处及社区将切实肩负起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排查,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辖区内新发生的违法建设行为,坚持拆违“回头看”,防止违建势头反弹蔓延。
同时,针对个别违建整治后又有死灰复燃之势,如西芬路两侧搭棚占道经营,欧洲城小区内接楼、外扩等现象,我办近期已会属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一是西芬路占道经营问题,明山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拟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月中旬开展实施,实施后由明山区城建局负责定期保洁、明山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定期巡查;二是欧洲城小区内接楼、外扩等现象,已由明山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会同该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履行相关告知手续,鉴于当前气温已不适宜进行房屋施工,待明年开春后再全面展开。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