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对本溪市人大十六届大会一次会议《关于在彩屯部门地区铺设燃气管道的建议》(第1254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7-19 | 成文日期: | 2018-07-1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对本溪市人大十六届大会一次会议《关于在彩屯部门地区铺设燃气管道的建议》(第1254号)的答复
仇登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彩屯部门地区铺设燃气管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溪湖区彩屯、彩北地区居民使用燃气问题,长期以来该公司一直关注,并于2016年将该项工作列入其公司重点燃气设施安装规划中。截止2017年,该区域民现户新安装并供气2000余户。
近年来,该公司多次与彩屯办事处及用户协商,欲解决老百姓燃气设施安装事宜,但因该地区居民要求安装燃气设施意愿参差不齐和收取工程款难等问题,使该区域安装燃气设施工作进度缓慢。为此,为解决彩屯地区居民尽快使用管道天然气,积极协调彩屯办事处负责与各社区和居民的宣传解释等工作,根据办事处提供的各社区居民安装燃气设施的意愿和收取工程款情况,拟定燃气工程施工计划,分期、分批予以安装和供气。
本溪市国资委
2018年3月6日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