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商务局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2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7-19 | 成文日期: | 2018-07-1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商务局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2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董强、高振明、冯大文、盛志松、李良、李铁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本溪市旧物交易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这一问题也是政府相关部门多年来想解决并正在解决的问题。您所陈述的我市旧物交易的现状很现实,您的建议对我市旧物交易市场的设立和开办必将起到一个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旧物交易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已明确
国务院于前几年发布了《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国务院商品流通主管部门是旧货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品流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旧货业的行业管理。市商务局作为我市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将负责我市旧物交易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并与县区政府建立了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制定旧物交易行业规范、标准
2017年2月13日,市长率队到溪湖区调研,对我局提出了制定旧物交易行业规范、标准等相关工作任务。我局高度重视,专题进行了研究部署,责成分管领导、生产资料处进一步抓实此项工作。结合前一段时间对省内旧物交易行业的调研和考察,查阅了国家对旧货流通管理的相关规定,初步制定了我市旧货综合交易市场设立标准和管理规范(初稿),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实施和落实。
三、统一规划并拟建立本溪市旧物综合交易市场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我局与溪湖区政府经过调研、考察和论证,目前,本溪市旧物综合交易市场的投资商和选址都已有了着落。投资商是本溪市金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拟选址在彩屯地区市第22中学西侧,建设用地(原煤泥河上加盖后形成的一大部分土地)约1.8万平方米,分两期建设,一期计划建设一座钢结构厅室式交易大厅,按旧物分类划定为旧家电、家具、摩托车(自行车)、劳保、古玩等展示、交易区。现已按项目建设的要求,履行申报、审批程序;今年春节前,该项目已提交市政府审定。下一步由溪湖区政府牵头,落实市场规划和建设相关事宜,做好市场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争取今年年底前竣工并交付使用。市、区两级服务业部门将做好行业规范和监管等服务性工作,指导市场承办方科学、合理设置和配备旧物综合交易市场的旧货展示交易、仓储、聚散、维修、质检、鉴定评估及信息发布、交易结算、物流配送等综合功能,满足经营业户的要求,提供周到的服务。
本溪市商务局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