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30 | 成文日期: | 2018-05-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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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1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李树宏代表:第一次会议第11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在彩北地区主干路实施亮化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政管理部门进行现场踏勘。您提到的彩北路路灯建成于2003年,共安装路灯72盏,250W高压钠灯,至今已经连续使用13年。因多年风雨侵蚀、除雪剂腐蚀等原因,造成杆体出现砂眼、锈蚀至孔洞等现象。
2016年,彩北路灯杆发生自然倒伏,我委市政管理部门对彩北路鲍家桥洞至鲍家盐库段路灯杆进行拆除,重新制作路灯基础,使用库存灯杆进行更换,共更换灯杆35根,剩余35盏路灯由于材料不足暂未进行更换。由于灯基础重新制作,造成灯杆移位,原有路灯管线若继续使用,将造成混电、烧线、漏电伤人等安全隐患。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原有路灯管线已经停止使用。因此,彩北路自2016年改造至今一直没有送电亮灯。为了彻底消除彩北路的安全隐患,恢复路灯照明功能,我委待资金落实后立刻组织实施彩北路危杆改造。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