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9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30 | 成文日期: | 2018-05-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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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9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29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杨发礼、曲国刚代表:
您两位代表提出的《整改唐庄路公共厕所脏乱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唐庄路公厕并非市住建委建设、管理的水洗公厕,原来系大河市场商户个人建设、管理的公厕,公厕产权为个人产权。因不详尽原因,此人曾主动联系我委环卫处想将公厕交由环卫处管理。由于当时并没有签订公厕产权交接协议,且公厕设施也不完善,因此至今一直处于关闭状态。
百姓利益无小事,市住建委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人民的宗旨,安排所属环卫处尽快与公厕产权所有人取得联系,办理产权交接手续,申请资金对公厕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务求公厕早日对外开放,解决周边地区百姓如厕难问题。
感谢两位代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望今后继续关心我市城市建设和环卫工作。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