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6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30 | 成文日期: | 2018-05-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6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26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琳代表:第一次会议第126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市政道路社会化运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王琳代表对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市政道路设施的关注。我委从2017年起已经开始实施市政道路社会化运营管理,在本溪市城市道路桥梁PPP项目工程中,由社会投资人辽宁奥鹏市政集团与我委共同组建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和后期运营维护工作。该项目周期为十年,建设期两年,运营维护期八年,投资回报方式为“政府购买服务”,由政府财政从2018年开始分八年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
目前,市政道路社会化运营管理正处于初步实施阶段,我委也在逐步进行探索和总结。在今后的市政道路建设管理中,将充分考虑社会化运营模式,保证市政道路建设与管理的良好发展,为我市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