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5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30 | 成文日期: | 2018-05-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5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25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葛春华代表:第一次会议第125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第三方检测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本溪市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共有七家,检测资质覆盖了见证取样(建材、市政)、主体结构、地基基础、钢结构、可靠性鉴定、建筑节能、室内环境等。其中,本溪县、桓仁县各一家,市内五家(含本钢系统两家)。2016年,沈阳鑫众诚检测有限公司进入本溪市检测市场,主要在高新区(石桥子)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二、监督管理
我市检测机构的资质由省住建厅核发,市住建委负责资质的初审和材料的报送工作。从2008年开始,市住建委委托本溪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全市各检测机构实施日常监督管理。我委对各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下几种方式:
1、所有检测机构的实验室其检测设备均与市质量监督站监管平台联网,实行动态监管,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对各实验室所检测的不合格材料,早发现,早处理,杜绝不合格材料使用在工程中。
2、实行检测合同网上备案,杜绝非法工程的检测不受监督。使管理部门第一时间掌握和了解工程检测内容、工作量大小,为日常监督检查作准备。
3、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每年的定期检查(春季开工之前检查、资质年审复查),开展不定期专项检查与抽查(包括建材专项检查,门窗专项检查等)。一是检查各实验室上岗人员资质、工作能力;二是检查试验设备是否满足工程检测需要,是否经过专业检验;三是检查内业档案资料(包括原始记录、台账等)。目前,我市各实验室所出具的所有检测报告均有条形码防伪标识。
4、进行行政处罚。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责令改正,问题严重的,按照辽宁省《细则》(79号)进行处罚(罚款、暂停资质)。
从2009年开始,检测机构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至今,虽然经过我委相关部门的努力,我市检测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得到逐步加强,监管水平走在全省前列,但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假材料、假报告;二是开展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购进相关设备,将实时监控手段扩大到现场实体检测上,确保我市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可靠。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