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9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30 | 成文日期: | 2018-05-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9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19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程斌代表:第一次会议第119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本溪市殡仪馆搬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我委代建的本溪市殡仪服务中心搬迁改造一期工程位于溪湖区林家崴子,规划面积23.82公顷,建筑用地面积18.91公顷,总建筑面积19295平方米,其中包括综合楼、骨灰堂、办公楼、锅炉房及停车场、泄洪区、焚烧区等相关配套设施。为其配套的林家路道路全长1661.54米,红线宽20米,其中车行道宽15米,两侧人行道宽各2.5米,上述可研批复工程总投资约18600万元。
本溪市殡仪服务中心搬迁改造一期工程自2016年4月22日进场施工以来,经参建方的共同努力,已完成主体建筑办公楼、综合楼、骨灰堂、锅炉房的主体工程和少量装饰工程;焚烧区土建工程基本完成;除因选矿厂尚未动迁影响不能施工外,户外管网工程基本完成,景观工程大停车场沥青砼面层摊铺完成,广场石材铺装基本完成,因小停车场区域拟增加守灵区域,已暂停施工;林家路除开山段外1公里已完成黑色沥青路面层和排水管网施工。累计完成投资约1.2亿元。
2018年我委将严格按照《关于推进市殡仪服务中心搬迁项目建设有关问题办公会议的纪要》的要求,全力推进工程实施,尽快完成工程建设及各项手续的办理后,整体移交给市民政局。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