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7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30 | 成文日期: | 2018-05-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7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07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聂晶晶代表:第一次会议第107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建居民小区业主办理房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解决历史遗留未验收入住房屋的确权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房票办理的合法利益,市政府及市住建委自2014年起,先后出台包括《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区未验收入住房屋确权问题的实施意见》(本政发[2014]3号)、《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历史遗留未验收入住房屋确权工作的函》(本建函[2015]105号)、《本溪市解决城区保障性住房房屋确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7]51号)等政策文件。
2017年1月16日。按照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市住建委出台《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验收回迁及确权工作的通知》(本建发[2017]5号),对全市所有开发企业进行督促,要求各开发企业克服困难,抓紧工程进度,做到按购房合约及时回迁,积极完备各类手续,完善内业资料,补交各项费用,落实整改措施,加快各项环节的验收申报(竣工规划验收、质量验收、消防验收、验收备案),及时完成确权相关工作。
为应对历史遗留未验收入住房屋确权工作的复杂性,便于高效开展确权工作。2017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研究验收新思维、开创确权新办法,成立本溪市房屋确权领导小组,专门研究确权问题,采取分户验收、分栋确权、变通缴费等措施,加快解决房屋验收确权工作。争取用2至3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历史遗留房屋未验收确权问题。目前,市住建委正在会同国土、消防等相关单位对桃源居、百合家园、百合新城、锦程馨苑、柳塘棚户区、如意家园三期、幸福e家二期等项目开展分栋验收工作。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