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名称: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6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发布日期: 2018-05-30 成文日期: 2018-05-30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6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5-30 08:56:34 【字体: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06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郑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维修矿院社区矿院街2组和3组上下水管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矿院社区矿院街2组和3组系印刷厂楼,始建于1979年,产权归本溪市印刷厂所有,自该厂于2004年破产后成为弃管楼。
  2017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加快我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在本政办请【2017】752号上的批示,针对矿院社区矿院街2组和3组两栋印刷厂楼的产权移交事宜,市国资委召开协调会议,并由市国资委牵头、明山区政府、印刷厂、房产中心签定四方协议,明确由房管中心接管。在正式接管前,由房管中心负责该两栋楼的室外上下水维修工作。
  2017年底,房管中心对矿院社区矿院街2组和3组两栋楼室外上下水出现的堵塞、跑冒等问题进行了疏通整治,整体环境已有所改善。待正式接管后,我中心将按照工程计划对该两栋的上下水进行维修改造,保障其正常使用功能,为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非常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