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9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29 | 成文日期: | 2018-05-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9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09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李梁代表:第一次会议第109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您提出“关于解决联丰教育集团中心校区生均面积不足的建议”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9月25日、26日,国家义务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明山区创建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反馈意见中指出了联丰教育集团中心校区校舍面积不足的整改意见。市政府已经原则同意将闲置的原本钢四中校舍作为联丰教育集团中心校区分校,新增校舍面积9295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将达到7.4平方米,高于省定标准。(原钢四中校园占地面积约为5700平方米,建筑面积9295平方米,操场面积约为3400平方米,有两栋教学楼。该校距离联丰教育集团中心校区约800米,在联丰教育集团中心校区学区半径内)
原钢四中校舍现作为市综合执法局办公场所,区政府已经请示市政府帮助协调解决。目前,市、区教育局正在积极研究实施方案。待原钢四中校舍划归我区使用后,区教育局 将立即着手进行前期设计,履行招投标手续,投资实施维修改造工程,力争尽快投入使用,以彻底解决上述问题。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明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9日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