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6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29 | 成文日期: | 2018-05-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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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6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06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苏元顺代表:第一次会议第106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您提出“关于花卉市场北门前道路命名及增设人行道的建议”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该建议涉及我区主要问题为道路命名,接到该建议后区政府第一时间责成区民政局与市民政局进行对接,确定地名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
根据《辽宁省地名管理条例》第十条“城市市区内的命名、更名,由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目前,我区正对花卉市场北门前道路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材料,待确定道路命名方案后,第一时间依据《辽宁省地名管理条例》向市政府进行申请。待市政府审核批转市民政局后,由市民政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并向市政府提出审核意见。
明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8日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