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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公安局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1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发布日期: 2018-05-16 成文日期: 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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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公安局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1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5-16 16:09:43 【字体: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21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张礼鸣委员:
  您在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免费为民更换质量问题车牌的建议》,市公安局已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去年11月16日,市公安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以来,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出构建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把“保民安、聚民力、暖民心、听民意、解民忧”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打造“七大警务工程”,其中,“畅通便民”警务工程与代表的建议不谋而合。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王会奇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代表们的意见与呼声,在“市两会”召开期间,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警种、部门进行了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现在道路行驶的一部分车辆存在号牌不清、模糊的现象,这对于我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隐患,正如建议所述,电子眼无法正常拍摄到车牌号,对于事故及一些相关车辆信息的事件无法正常快速的进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及市政府的相关收费规定:汽车号牌,100元/副;临时号牌5元/副,此收费标准依据辽价发(2005)3号文件执行,费用直接上缴国库。也就是说,车辆牌照的成本费用应由车主承担,并直接上缴国库,公安机关只负责中间环节的业务办理,没有费用收取的减免权利。为减少牌照问题对交通管理工作影响,公安交警部门在车辆年检中严格把关,对于一些牌照不清、模糊的车辆责令其进行更换号牌,努力达到良好的道路交通管理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爱和支持。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