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公安局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1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16 | 成文日期: | 2018-05-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公安局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1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21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孙瑞贤代表:第一次会议第121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主城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去年11月16日,市公安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以来,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出构建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把“保民安、聚民力、暖民心、听民意、解民忧”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打造“七大警务工程”,其中,“畅通便民”警务工程与代表的建议不谋而合。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王会奇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代表们的意见与呼声,在“市两会”召开期间,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警种、部门进行了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如代表所述,我市很多学校都地处坡路,且门前均为主干路,各种机动车量较多,流动性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形势非常严峻。为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建良好通行环境,结合老城区实际情况,公安交通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组织科技、交通、辖区大队开展实地调研,配齐学校周边道路标志标线。在学校门前,设置限速30公里每小时禁令标志,学校警示标志,并每年定期重新施划人行横道线。
二是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利用开学第一课、交通辅导等多种形式,通过交警进课堂,学生参与交通管理体验课等形式,不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三是全面落实主城区“护学岗”制度,通过流动巡逻与护学岗相结合。尤其早晚高峰,在护学岗固有警力的基础上,增加学校门前的流动执勤警力,并通过社会多部门参与管理,力求达到减少事故隐患的同时保障道路畅通。
孩子不仅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也是我们每个家庭的未来和希望,公安交警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做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希望通过我们共同努力,让我们的孩子在一个平安、祥和、温馨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爱和支持。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18年3月16日
2018年3月16日